兴政办发〔2017〕16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泰州市和我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文件要求,《兴化市级机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布市发改委、人社局等33个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共226项(详见附件)。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兴政办发〔2017〕133号)精神,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年内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要积极创新“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推动信息互通共享。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的情况和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情况,及时向市审改办提出抽查事项调整申请,由市机构编制、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确认,及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市审改办加强对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立进行指导,并适时对各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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